近期,imtoken被盗案已依法宣判,该案核心争议围绕虚拟财产盗窃的司法认定展开,案件明确了虚拟财产属于刑法保护的公民财产范畴,厘清了此类案件中盗窃数额的计算标准,为同类数字财产盗窃案件的裁判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,该案的宣判彰显了我国对数字经济背景下虚拟财产的刑事保护力度,既规范了虚拟财产保管、交易行为,也对震慑数字领域违法犯罪、维护数字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。
当数字经济的浪潮席卷全球,加密货币与去中心化数字钱包成为个人资产数字化的重要载体,imtoken凭借其便捷的操作与广泛的兼容性,迅速积累了超千万级用户,伴随行业热度而来的,是虚拟资产被盗案件的持续攀升——某省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宣判的一起imtoken被盗案,为数字时代虚拟财产的刑事保护划定了清晰的司法边界。
案件详情:钓鱼陷阱致虚拟资产被盗
2023年7月,刚接触加密货币半年的用户李某(化名)收到一条短信,发件人标注为“imtoken官方客服”,内容称其钱包因“安全升级未完成”存在冻结风险,需点击短信内链接完成身份验证,李某未加核实便点击链接,跳转至与官方界面几乎一模一样的仿冒登录页,按照页面提示输入了钱包的12位助记词与私钥,短短10分钟后,李某便收到钱包的转账提醒:价值约120万元的以太坊(ETH)被分3次转至陌生地址,他随即冻结了钱包,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。
警方第一时间启动区块链溯源机制,通过追踪被盗ETH的链上交易轨迹,层层锁定资金流向的中转地址与最终收款的冷钱包地址,最终将嫌疑人王某的身份信息与作案服务器地址串联起来,经查,王某为实施诈骗,先后搭建了5个仿冒imtoken官方网站,注册了“imtoken-official.com”等近似域名,通过短信、加密社交平台Telegram等渠道,向全国范围内的用户推送“安全验证”“积分兑换”“账户解冻”等钓鱼链接,累计诱导3名用户泄露助记词、私钥,涉案虚拟资产总价值约210万元,其中包括李某的120万元、张某的80万元、赵某的10万元。
司法认定:虚拟财产的刑事属性明确
本案审理期间,控辩双方的核心争议聚焦于:被盗的以太坊是否属于《刑法》规定的“公私财物”,能否成为盗窃罪的侵害对象,法院经审理后明确三点核心意见:其一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27条及最高法、最高检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中“盗窃无形财产亦构成犯罪”的精神,虚拟财产具有排他性、可支配性与明确经济价值,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权益;其二,被盗以太坊作为链上资产,其所有权通过私钥与地址的对应关系唯一确认,嫌疑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私钥后,已完成对资产的非法占有与转移,符合盗窃罪“将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”的构成要件;其三,imtoken作为去中心化钱包,其核心规则为“用户自主保管私钥与助记词”,本案被盗系嫌疑人利用钓鱼网站诱导用户泄露信息所致,与平台系统漏洞无关,平台无需承担责任。
判决结果:盗窃虚拟财产获刑11年
综合考虑王某的作案次数、涉案金额、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态度,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;同时责令王某退赔三名被害人全部损失,其中李某120万元、张某80万元、赵某10万元。
警示意义:数字资产安全需多方警惕
这起案件的宣判具有里程碑式的双重意义:它破解了此前虚拟财产盗窃案件中“定性难、举证难”的行业痛点,明确了虚拟财产的刑事属性,彰显了我国司法机关对数字经济领域财产权益的刚性保护;它为所有数字钱包用户敲响了一记警钟:imtoken等官方平台绝不会以“安全升级”“身份验证”“积分兑换”等任何名义要求用户提供助记词、私钥、交易密码等核心敏感信息,用户需牢记三大安全准则:一是核实渠道,通过官方APP或官网(imtoken.org)获取服务,不点击短信、社交平台中的陌生链接;二是妥善保管,助记词与私钥需离线备份(如写在纸质笔记本上),绝不存储于手机、电脑等联网设备;三是警惕钓鱼,遇到要求提供敏感信息的“客服”,直接通过官方渠道的联系方式(如APP内客服入口)核实,避免落入陷阱。
本案也为打击虚拟财产犯罪提供了重要实践:区块链溯源技术已成为锁定涉案资金、追踪犯罪嫌疑人的核心利器,盗窃者的链上行为痕迹无法完全消除,终将受到法律制裁,警方提醒,一旦发现虚拟资产被盗,用户需第一时间冻结钱包、保留转账记录截图、联系平台官方客服,并立即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,借助科技手段最大化挽回自身损失。
相关阅读: